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388
依据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镇江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镇环办〔2024〕23号)要求,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水环境、土壤污染监管单位,企业委托嘉兴市杭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最终形成了2024年度检测报告,现予公示。
1、土壤 检测报告
2、地下水 检测报告
3、地下水(非资)检测报告
公示单位:江苏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